首页 > 参政议政
建议加强对“三无”病人监管

发布日期:2014-01-26 字号:[ ]


    “三无”病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,指病人来医院时无家属、亲戚、朋友的陪伴,无姓名、家庭地址身份信息,且当时无经济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病人。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,城市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多,新型“三无”病人增加:①欺骗型。故意隐匿身份证、姓名、亲属和财产等信息的新型“三无”病人越来越多。部分“三无”病人逃避承担医疗费用的责任,提供虚假的身份、财产信息。②横行无赖型。利用“医院必须为危急患者开通绿色通道”的规定和医务人员治病救人的天职,斗殴受伤后即入住医院,拒不缴纳押金,待病情好转后逃逸或者拒不缴费。③经济困难、家庭不幸型。因离婚,家庭贫困没有积蓄,务工单位没有缴纳医保等保险,生病以后无人照看,无人缴费,陷入困难。

“三无”病人类型复杂,欠费风险增加,既是医院的突出矛盾点,也是整个社会的救助体系矛盾的焦点,是社会保障体系脱节的一个重要体现,增加了医院救治压力,导致医生护士积极性受挫。

一、问题

1、“三无”患者的欠费增多。由于“三无”病人住院时无经济能力支付抢救费用,而医院为抢救病人生命,开通绿色生命通道,所有费用均先垫支,再由家人缴费,这样部分病人能支付费用,大部分病人偷偷走掉达到逃费目的,使医院经济效益受损。因无人认领“三无”患者,医院将需康复“三无”患者遣送原籍民政部门需要付出医疗、运送队伍大额遣送费用。

2、“三无”患者的费用追缴困难。医院本着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原则,对部分经过核实后,确实属于经济困难的“三无”病人进行减免费用。对于其他类型的“三无”病人,经过医疗风险手段追缴,效果并不明显。

3、“三无”病人遣返难。神经系统疾病的“三无”病人,康复时间较长,需要送回原籍康复。因无家人接受,需要由住院地和原籍地的民政部门联系后,由医院组织一支包括车辆、人员在内的遣送队伍,将送患者回原籍,医院要支付全部的遣送费用。民政救助站救助的“三无”病人,原则上是流浪、乞讨人员。对于部分不属于救助站救助范围内的“三无”病人,在遣送问题上医院需要反复与救助站协调,难度较大。

二、建议

1、设立“三无”病人救助基金。凡“三无”病人入院后,收费处实施“三无”病人“一卡通”服务,“三无”病人一律免去挂号、付费等手续,实行先抢救后付账,开辟绿色通道,允许无款记账。如确实无力支付,由“三无”病人救助基金支付。

2、政府部门联动。由政府部门协调卫生、公安、民政部门及社会力量联动,实施“三无”病人联合遣返制度,与户籍地卫生、公安、民政部门对接,符合条件立即启动对接,各司其职,互相配合,不得遗弃“三无”病人,以求更好地解决他们的医疗完毕后生活问题,尽早回归社会。

3、取得病人家庭及社会的重视

对老年人、精神病、低血糖等患者,建议家人制作亲情联系卡片挂在病人身上,填好病人个人、病史信息、家人的联系方式。病员随身携带身份证,以便发生意外时能及时与家人取得联系,并能及时提供病史信息,提高抢救成功率。




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
中国农工民主党烟台市委员会版权所有

邮箱:ytngdzxk@163.com   电话:0535-6222552

烟台市综合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
鲁公网安备 37061302000013号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